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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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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冷水滩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实施行政许可49458件次,行政处罚1242件次,行政强制125件次,行政检查31787件次,行政给付286547件次,行政奖励9件次,行政确认4289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49481件次,受理49458件次,准许许可48936件次。经过听证程序3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1281件,结案1205件,结案率94.06%。罚没金额639.96万元。首违不罚45件,轻罚353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3.7%和29.3%。经过听证程序1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125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11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1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全年两次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区 665人参考,409人考试合格,合格率61.5% ,未出现考试违纪问题;二是加强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对23名退休、离职、死亡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对调至新的执法单位的2名人员进行了证件异动;对4名遗失证件的人员进行了审核补发; 对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名执法人员的证件予以暂扣;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及证件遗失、注销的人员进行了公告。
2、选拔行政执法教员。按上级要求选拔出三名政治思想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担任区级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教员。
3、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与专门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6月份,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由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培训内容;7月份,举办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区29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18个乡镇街道共106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内容有: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实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实务、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实务。培训阶段结束后,我们组织了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测试,对大家的培训成果进行了检验。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一是统一公示平台。各行政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统一、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二是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行政许可48936件,行政处罚1205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1月31日前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上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四是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抽查计划及跨部门的抽查计划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全区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共计153个,其中包含103个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跨部门联合抽查率67.32%;已完成抽查任务153个,抽取执法人员852人次,抽取检查对象1309个,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为100%。
2、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对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完善。相关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对委托下放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进行了执法业务指导和培训。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23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48936件,行政处罚1205件。
3、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如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全面梳理并制定了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有法制审核人员33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4人。2023年共有322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321件,不予通过1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区级专题会议2次,研究制定专项方案2个,发布线索问题线索征集公告2次,召开典型案例专题研讨会1次,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1次,收集问题线索17条,所有问题线索已全部完成整改。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冷水滩交警大队、凤凰园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2、推动落实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制定了《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方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区卫健局制定了《冷水滩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且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其它各行政执法单位如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适用对口上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行政处罚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具体规定,结合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处罚工作实际,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情形的“三张清单”,供本部门或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在具体执法案件中予以适用。如区林业局、区卫健局制定了本部门的“三张清单”,其他各行政执法单位如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遵照上级制定的“三张清单”执行。2023年,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给予企业首违不罚45件、从轻、减轻处罚353件。
3、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一是全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执法等领域完善了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进一步规范冷水滩区涉企执法检查;二是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实施“园区企业宁静日”制度。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1、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机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各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梳理执法事项。2023年,区司法局组织全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梳理了法律赋权和委托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区应急管理局、冷水滩消防救援大队对法律法规直接赋权和委托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书面委托书,并且明确了行政执法案件登记、受理或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整个办案环节的具体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乡镇街道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区共有公职律师18人,社会律师71人,法援律师3人,法律工作者15人。全区54个党政机关,204个村(社区)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公职律师有43人,社会律师54人,法律工作者8人。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一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共44件,其中行政许可11件,行政处罚33件,涉及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重点执法领域,其中涉企案卷23件,占抽评案卷总数的52%。之后,区司法局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列出清单,进行通报,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加强整改。二是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区司法局向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征集了典型案例。最后确定卫生医疗、市场监管领域两个行政执法案例作为我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充分展现了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履职、执法为民、改革创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践成果,具有代表性、指导性和示范性。
3、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8月15日下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其它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共68人参加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学习了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总结了2022年度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并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通报了上半年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为11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4、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工作。10月至12月,区司法局组织对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七个部门以及冷水滩公安分局8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的重点为七大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8个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评议考核主要采取组织暗访、案卷评查、召开评议座谈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执法评议对提升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对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起到推动作用。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平衡。从案卷评查的情况看:一是音像记录记载不规范。部分执法案卷仍存在照片、视频等音像资料记录要素不全的情况,记录人、记录时间、证明内容等要素均存在不同程度缺失。二是执法案卷归档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没有做到一案一卷,有些单位的案卷装订不规范,案卷内文书档案顺序混乱,且文书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法制审核程序不规范。个别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不严谨,部分案卷没有制作专门的法制审核意见或法制审核意见过于简单,未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程序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裁量权运用不规范。部分单位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情况进行明确,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关于裁量权规范运用的相关要求。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仍较为薄弱,行政执法力量分布不均衡,多数行政执法人员未受过系统、专业的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储备不够,人手不足无法满足法治冷水滩、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需要。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识不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配合不密切,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认为其主要任务是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认为对犯罪案件的打击是司法机关的事情,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移送案件意识欠缺,制约着行政执法单位对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的移送,“两法”衔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严格落实培训计划,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能力。2024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4年6月前,区直行政执法单位要完成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并且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参加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有不符合执法要求情形的,应当依法及时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梳理形成本领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轻微违法、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区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本级行政执法单位于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对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提请制定机关予以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
2.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
(1)规范委托执法。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委托乡镇、街道实施行政执法的,要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依据,并与乡镇、街道依法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书要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部门和受委托的乡镇、街道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委托乡镇、街道实施行政执法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2)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底前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调整。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乡镇、街道。对已经委托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但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等要求的,要及时清理;不符合书面委托规定、确需继续实施的,要依法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3)开展规范化试点。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乡镇、街道,从执法职责履行、执法机制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管理、执法组织保障、执法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全面探索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全面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动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政府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
2.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整合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信息平台,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媒体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
(五)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2.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本地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
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