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88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
负责人:王松青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路与湖塘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8219148
邮政编码:425000
邮箱地址:lstsfj@163.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