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0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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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北楼18楼
联系电话:0746-8219148 邮政编码:425000
邮箱地址:lstsfj@163.com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五、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
十、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违纪、违规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查处。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