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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132 分类: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10-30
名称: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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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 年
2018-10-30           来源: 【字体:   打印

  

我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从9月1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统一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城乡居民按户籍居住管理,到所属乡镇街道村委、社区自主参保缴费,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在市内外已经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证明后不再重复参保、重复报账。同时,要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和精准率达到100%。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资金筹集、宣传发动、提升服务上下真功夫,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充分发动群众,确保辖区内居民应保尽保,信息准确无误。乡镇(街道)纪委、财政所、劳保站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收缴的医保基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专户,人员信息及时录,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真正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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