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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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对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职能

1. 领导简介: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局长:蒋茂华

 1987.09-1990.08 湖南省新田县二中初中学生
1990.09-1993.07 湖南省新田县职业中学学生
1993.07-1993.12 在家待业
1993.12-1996.1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总队第一支队服役
1996.12-1997.06 退伍待安置
1997.06-1997.07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气象局地面观测工作
1997.07-2000.11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气象局地面观测工作(其间:1998.09- 2000.11 江西南昌气象学校气象专业在职中专脱产学习)
2000.11-2004.01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气象局工作(其间:2001.01-2002.01派往新田县石羊镇农村建整扶贫工作队工作)
2004.01-2006.05 湖南省永州市气象局法规科工作(其间:2005.03-2008.0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防雷工程与监测专业大学专科学习)
2006.05-2011.02 湖南省永州市气象局防雷中心副主任(挂职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其间:2009.03-2012.0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习)
2011.02-2014.06 湖南省永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2014.06-2015.08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15.08-2022.03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局长
2022.03-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 机构设置:冷水滩区气象局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气象台、业务股、人影办、防雷办

3. 主要职能:(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按照职责权限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和渉外气象活动。
(2)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和永州市气象局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承担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和永州市气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投诉受理电话:0746-8379322 

(二)法规标准

1. 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2. 气象行业标准 

3. 气象规范性文件 

(三)议案提案

1. 人大议案 

2. 政协提案 

(四)事业发展规划

1. 气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 重大建设专项规划 

(五)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

1. 应急预案 

2. 预报预警信息 

3. 应对情况 

(六)行政许可规定

(七)人事管理事项

1. 人事任免 

2. 人员招聘

(八)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九)招标采购

1. 气象部门集中采购品目 

2. 招标公告 

3. 中标公告 

4. 成交公告 

(十)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网站《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有关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网站 

(网址为http://admin.yzcity.gov.cn/lst/ljdh/wzdh.shtml,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工业园湖塘路。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8227868 

传真号码:0746—8227868  

通信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工业园湖塘路。

邮政编码:425000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气象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气象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气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气象行政机关、同级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冷水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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