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99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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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冷水滩区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符合作业条件的天气过程,将在我区范围内实施。
二、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人工消霾、森林防火等)作业时,望所在乡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确保群众不在作业现场围观;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火箭弹均属火工产品,质量检验为(批次)抽样进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因此,万一有人拾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气象局处理,联系电话:0746-8213395;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后,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作业公告指定的单位,并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特此公告。
冷水滩区气象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