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7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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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1、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拓宽生态环保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提高资金管理精准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2、对环保产业的支持政策抓落实不够。部分重点自然资源领域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健全,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
我区已针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目前,已达到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永环改办〔2021〕19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4个文件的通知》(永生环委发〔2023〕2号)整改销号的要求,现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0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
冷水滩区发展改革局:李 黎 电话 18773266057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
冷水滩区省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责任单位: (盖章) 申请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反馈问题 |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拓宽生态环保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提高资金管理精准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 对环保产业的支持政策抓落实不够。部分重点自然资源领域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健全,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完善横向生态补偿、修复投入机制,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及效率。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措施 |
1、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要求。按照省、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要求,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耕地增减挂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2、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相邻县市区建立流域横向补偿工作机制。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生态类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整改完成情况 |
1.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要求。按照省、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要求,科学编制《永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4年5月成功将我区历史遗留矿点纳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编制的《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并通过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选拔。其中涉及我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矿点)117个,项目总投资5120万元,修复图斑总面积约174公顷,绩效面积约143公顷,项目实施后我区在库历史遗留矿山将基本修复完成。 2.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我区分别与零陵区、祁阳市签订了湘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3.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与使用指导。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生态资金来源、支出方向、扣缴标准、额度、管理程序等内容,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含省级、地方配套)资金401.13万元,治理历史遗留图斑15个,修复面积29.76公顷。202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20.73万亩,补偿资金321.38万元;202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20.74万亩,补偿资金321.54万元。补偿到我区11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及5个集体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