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10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转发永州市2020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0年第9号)和湖南省发改委印发的《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永州市发改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永州市2020年版政 照执行。《关于印发永州市2018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永发改价费[2018]282号)文同时废止。
附:《永州市2020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永州市2020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
是否涉企 |
否政批罟 是行审前 |
|
定价 方法 |
备注 |
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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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 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 费 |
(―)经营性 公路(含桥梁 和隧道)通行 费 |
基准收费标准:造价在6000万元/公里以下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按车 型收费为0.4元/车•公里,计重收费为0.08元/吨•公里;造价在6000 万元/公里以上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的0.5元/车・公里,计 重收费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的0.5元/车・ 公里,计重收费为0.10元/吨•公里。货车改按车型收费:非差异 化收费路段每车公里,1类0.40-0.5元,2类0.7-0.9元,3类1.14- 1.48元,4类 1.44-1.94元,5类 1.59-2.01 元,6类 1.73-2.16元;差异 化收费路段每车公里,1类0.32-0.45元,2类0.71-0.81元,3类 1.23-1.44元,4类 1.58-1.94元,5类 1.82-2.09元,6类2.08-2.34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政办函〔2019) 77 |
省交通运输 厅、省发展 改革委 |
交通运 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号、湘政办函〔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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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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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渡口通 行费 |
每车每次10V0元。 |
湘发改价调(2017) 1237 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交通运 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交通服 务收费 |
二、机动车停 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 化、交通、体 育、医疗、教 育等公共设施 配套停车场 (库、泊 位),具有垄 断经营特征停 车场(库、泊 位)收费 |
机场航站楼配套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的,1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8 元,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按低于5元的标准收取;实行计次收费 的,每次不超过10元。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50元。 |
湘发改价费规(2020 )801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省发展改革 委,部分授 权市、县人 民政府制定 |
公安交 警部门 、民用 航空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湘发改价 费(2020 )801 号 文件自 2021 年 1 月1日起 执行。 |
二、机动车停 放服务收费 |
(二)政府投 资建设(设 立)的停车场 (库、泊位) 收费 |
|
湘发改价费规〔2020 )801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公安交 警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湘发改价 费(2020 )801 号 文件自 2021 年 1 月1日起 执行。 |
|
三、高速公路 清障救援服务 费 |
(一)拖车费 |
按照不同型车基价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 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具体收费标准 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调(2019) 706号 湘发改价调(2018) 951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交通 运输厅 |
交通运 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吊车费 |
按照不同车型每车.次1000元-25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调(2019) 706号 湘发改价调(2018) 951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交通 运输厅 |
交通运 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交通服 务收费 |
四、汽车客运 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 务基本服务收 费 |
客运站客运代理收费按客运运费的比例及客运站等级,一甲 10%,二甲8%,三甲6%。一乙9. 5%,二乙7. 5%,三乙5. 5%. 一丙 9%,二丙7%,三丙、四级、五级和简易站5%。旅客站务费:每人 每次1-2元;客车发班费:按票价不超过6%;车辆安全服务费: 每辆每次5-10元;停车费:每次5-20元。 |
湘发改价调(2016) 93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省发展改革 委,部分授 权市、县人 民政府制定 |
交通运 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二)旅客基 本服务收费 |
补票手续费:主动补票:每张票0.5元:退票费:按票面金额 10%-30%。 |
湘发改价调(2017) 1237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交通运 输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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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 业服务 收费 |
五、居民燃气 工程安装费 |
|
每户不超过1800元。 |
湘发改价商(2019) 45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授权市人民 政府制定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六、污水处理 费(按经营服 务性收费管理 的) |
(-)居民污 水处理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3—1.1元。 |
湘财综(2015) 19号 、湘发改价服(2015 )347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0号、湘 发改价调(2017) 1237号、湘发改价费 (2020) 29号、湘发 改价费(2020) 517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
(二)非居民 污水处理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6—2元。 |
湘财综(2015) 19号 、湘发改价服(2015 )347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0号、湘 发改价调〔2017) 1237号、湘发改价费 (2020) 29号、湘发 改价费(2020) 517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公用事 业服务 收费 |
七、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按 经营服务性收 费管理的) |
(一)居民牛 活垃圾处理收 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5—0.4元。 |
湘发改价服(2017) 474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0号、湘发 改价调(2017) 1237 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二)非居民 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0.64元;经营性场所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2—3元;餐饮、旅馆、医院按桌(床)位每月3—5元;客运车 辆按座位每月每位1一3元。 |
湘发改价服(2017) 474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0号、湘发 改价调(2017) 1237 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十二 TJ 房乡部 住城设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其他特 定服务 收费 |
八、有线数字 电视基本收视 维护费 |
|
主机基本收视费:长沙、株洲、湘潭城区24.5元/月,国家和省级 贫困县23.5元/月,其他市县区24元/月。 |
湘发改价费(2019) 747号 |
省发展改革 委 |
广播电 视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九、垄断性交 易平台服务收 费 |
|
公共资源交易中招标、挂牌、拍卖出让转让地(矿)产交易服 务:按成交额分段差额累计:每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 0.03%;每宗矿业权1.85%-0.03%。公共资源交易中建设工程的施 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冇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建设工程项目勘 察、设计、监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务等交易服务:按中标额: 每宗1000元-50000元:公共资源交易中产权交易服务:按照中标 额:每宗2000元-10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房(2019) 366号 |
省发展改革 委 |
发展改 革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hn 厶>.IW flAr 刀口 口址仪 益 |
|
|
十、公证服务 收费 |
(-)证明文 件文书类公证 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彷规(2020 )818 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证明法 律事实类公证 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费规〔2020 )818 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十一、司法鉴 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 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服〔2016) 646^ 湘发改价费〔2019) 363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二)物证类 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伽心噸_ 646号 湘发改价務〔2019) M2■&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其他特 定服务 收费 |
十一、司法鉴 定服务收费 |
(三)声像资 料类司法鉴定 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服(2016) 646号 湘发改价務〔2019) 363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四)环境损 害类司法鉴定 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服(2016) 646号 湘发改价粉〔2019) 363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司法 厅 |
司法部 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十二、住房物 业管理费 |
|
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 |
湘发改价调(2017) 4 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授权市、县 人民政府制 定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十三、危险废 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 物处置费 |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天每位1.8-2.7元;无固定床位的医疗 机构按日医疗废物产生量(公斤)每个每月100—1200元;其他 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日医疗废物产生墳(公斤)每个每月 100—1200元,或按医疗废物产生屋:每吨3800-400。元。 |
湘发改价费(2018) 1080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1 号、湘 发改价调(2017) 1237号 |
授权市人民 政府制定 |
生态环 境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其他废 物处置费 |
高温焚烧处置每公斤3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1.8元;物化处理 填埋每公斤2.9元。 |
湘发改价费(2018) 658号、湘发改价费( 2018) 1080号、湘发 改价费(2018) 1081 号 |
省发展改革 委、省生态 环境厅 |
生态环 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
||
十四、电动汽 车充换电服务 收费 |
|
每千瓦时不超过0.8元。 |
湘发改价商(2018) 407号 |
省发展改革 委 |
发展改 革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
1、本目录清单未包括中央管理的收费项目。中央项目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执行。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 说刀:动态调整。3、本目录清单限于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授权永州市人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
是否涉企 |
否政批置 是行审前 |
|
定价 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 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 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 化、交通、体 育、医疗、教 育等公共设施 配套停车场 (库、泊 位),具有垄 断经营特征停 车场(库、泊 仲■)收希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费规(2020 )801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市发改委 |
市文 州警 永交队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湘发改价 费规〔 2020) 801号文 件自2021 年1月1日 起执行。 |
(二)政府投 资建设(设 立)的停车场 (库、泊位) 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湘发改价费规(2020 )801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市发改委 |
永州市 交警支 队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湘发改价 费(2020 )801 号 文件自 2021 年 1 月1日起 |
||
二、汽车客运 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 务基本服务收 费 |
旅客站务费:1.带微机售票里程在100公里以下的旅客站务费按 1.0元/人次。2.不提供微机售票或不在窗口购票的,不得收取旅 客站务费。3.旅客站务费不得在客运票价之外单独向旅客收取。 |
永发改审(2019) 17 号 |
市发改委 |
市交通 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二)旅客基 本服务收费 |
|
湘发改价调(2017) 1237号 |
市发改委 |
市交通 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公用事 业服务 收费 |
三、居民燃气 工程安装费 |
|
每P1800元。 |
永发改价〔2015) 387 号 |
市发改委 |
市住建 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公用事 业服务 收费 |
四、污水处理 费(按经营服 务性收费管理 的) |
(-)居民污 水处理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82元。 |
永发改价(2015) 388 号 |
市发改委 |
市城管 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二)非居民 污水处理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1.06元。 |
永发改价(2015) 388 号 |
市发改委 |
市城管 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
五、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按 经营服务性收 费管理的) |
(-)居民生 活垃圾处理收 费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 3元。 |
永发改价(2015) 388 号 |
市发改委 |
市城管 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祐 |
|
|
(二)非居民 生活垃圾处理 收带 |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4元。 |
永发改价(2015) 388 号 |
市发改委 |
市城管 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
|
||
其他特 定服务 收费 |
六、住房物业 管理费 |
|
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T元。 |
湘发改价调(2017) 4 号、湘发改价调( 2017) 1237号 |
经请示湖南 省发改委、 永州市人民 政府同意, 授权冷水滩 区、零陵区 人民政府制 定(永州市 经开区范围 内住房前期 物业管理费 由市发改委 制定) |
市住建 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七、危险废物 处置费 |
(一)医疗废 物处置费 |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天每位2. 35元;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 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日医疗废物产生量(公斤)收取: 30公斤以上按1000元/月、20-30公斤(含30公斤)按800元/月、 10-20公斤(含20公斤)按600元/月、5-10公斤(含10公斤)按 480元/月、2-5公斤(含5公斤)按240元/月、2公斤以下按120元 /月收取。 |
永发改审(2020) 54 号 |
市发改委 |
市生态 环境局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 加合理收 益 |
|
|
说明:1、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2、本目录清单限于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