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0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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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好粮油”县级示范企业遴选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优质粮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湘粮财〔2018〕1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推动我区示范县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我区2019年“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现将《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7日
永州市冷水滩区2019年“中国好粮油”行动
计划国家级示范县示范企业遴选方案
为全面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提升冷水滩区粮油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优质粮油供给率,根据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主要任务
实施“好粮油”行动计划,坚持“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原则,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增效益、活流通、兴产业、促转型”为主要目标,将提升粮油优质品率、提高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促进粮油加工产品提质增效、做优做强粮食产业经济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以下简称国家级示范县)粮油优质品率达到70%以上;全区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不低于40%,全区优质粮油产品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乃至全国品牌,农民种植优质粮油的收益显著提升。
二、建设范围
2019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粮油产业流通业发展,各实施主体要聚焦目标任务,围绕“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统筹谋划、突出示范引领、创新模式。一是优化种植结构,促进“优良优产”;二是强化质量导向,促进“优粮优购”;三是提高储粮水平,促进“优粮优储”;四是倡导适度加工,促进“优粮优加”;五是引领消费升级,促进“优粮优销”,把“五优联动”贯穿整个项目实施。
重点突出以下工作内容:
1、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全年完成18万亩优质稻。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打造现代粮油产业发展体系。
3、加强“好粮油”销售体系建设。
4、加强宣传推介,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
5、加强“好粮油”存储技术升级。
6、加强“好粮油”追溯体系建设。
三、资金支持方向
不支持方向:已享受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在本次专项中重复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其他支出。
资金来源:实施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30%。
四、申报和遴选方式
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带头作用,本项目资金仅支持示范企业建设和公共服务部分建设。
示范性企业经申报资料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申报单位采取竞争答辩,由申报实施主体负责人现场陈述2019年度**企业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内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邀请市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公开、公正、公平的现场打分进行遴选。
五、申报条件
示范性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粮油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生产经营基础的规模企业,粮食企业年实际加工成品粮3万吨以上,年外销(省外)成品粮2万吨以上,年产值1亿元以上。
2、较大规模的粮油种植基地。订单优质稻农田3万亩以上 。
3、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产品销量大。
4、企业资产优良,负债率一般应低于4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3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等违规违法行为。
6、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是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的。
7、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8、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式申报文件。
2、《2019年度**企业“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实施目标、主要内容、资金安排(资金需求方案要可行,不得夸大)、时间进度、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内容。
3、企业基本概况。粮油企业基本情况(含有关证书)、粮油生产资源条件、规模化经营发展水平、优质粮油发展规模、粮食流通仓储物流设施条件、粮油销售及加工业发展状况。
4、国家财政支持本企业正在实施的粮油生产和加工发展的相关情况。
5、企业作为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责任主体的承诺书。
七、时间要求
各申报企业必须于2019年12月24日17:3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柒份按规定程序报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1717室,逾期不予受理。答辩时间定在2019年12月25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18507469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