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7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冷水滩区2024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资金使用方案》,现在全区计划创建以下几个示范区(点)与监测点,请全区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我局再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主体进行遴选后再定。
一、示范区(点)数量及要求
1、创建2个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点,面积共100亩。要求玉米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交通便利,有利于区植保植检站技术员定期调查。
2、创建2个柑橘木虱固定监测点。要求柑橘种植面积100亩左右,每个固定监测点要按时向区植保植检站上报木虱监测数据(每周调查一次,调查时间为一年,调查表格由区植保植检站提供),并签订调查监测合同。
3、创建6个柑橘木虱统防统治示范区。要求基地柑橘种植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基础设施完备、日常管理好。由我局提供柑橘木虱防治药剂要求各示范区自行在柑橘春梢、夏梢、秋梢萌发关键时期,主治柑橘木虱,做到同一橘园防控“五统一”(统一普查,统一时间、统一药剂,统一防治,统一检查防治效果),有效压低虫口密度,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开展木虱统防统治。
4、创建1个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要求基地柑橘种植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基础设施完备、日常管理好。
5、创建1个“三棵菜”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要求蔬菜基地当年“三棵菜”(豇豆、芹菜、韭菜)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且取得蔬菜绿色认证书。
6、创建2个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区。要求蔬菜基地取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证书,当年蔬菜在田面积200亩(含)以上。
二、申报事项
1、主体必须自愿申报,并于11月1日前把申报资料(包括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相关生产基地认定证书及基地生产病虫害发生情况汇报资料、柑橘(蔬菜)种植面积统计表)递交至区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516室,逾期不再受理。
2、实施主体不得借用他人资质申报,并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认定程序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审查各主体资格,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主体作为我区2024年省级植物防疫防控项目资金示范区(点),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办公室电话:0746-8711031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