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7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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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专门机构的作用,为职业农民提供便捷服务,特向社会遴选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及培训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育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二、基本条件
培育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能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熟悉农民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4.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集中教学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5.自愿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配合做好书籍采购、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6.有合作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作为基地。
7.自愿承担并实施好冷水滩区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专项行动。
8.完成年度审计并上报审计结果到主管部门。
9.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任务
冷水滩区2024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任务共计200人,共计划遴选三个培训机构。
培训任务一: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00人(2个班),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培训任务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50人(新农1班),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培训任务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50人(新农2班),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只能申报上述三个培训任务的其中一个,并在冷水滩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注明。
四、需提供材料
培育机构自愿向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冷水滩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1)、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5点30分前将所需材料送至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址: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区政府大楼南楼739室)
六、认定程序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审查培训单位的资格,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质量高的培育机构作为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严亚辉、丁文波。
联系电话:0746-8219025
附件2:冷水滩区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