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77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处罚事由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1 |
冷农(动)罚〔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八十六条。 |
蒋小妹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432902********4221 |
当事人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罚款3000元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 |
冷农(动)罚〔2024〕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八十六条。 |
伍小荣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432902********4234 |
当事人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罚款3000元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