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68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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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体系,补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短板,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需要"的原则,尽快开展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等问题
实施范围、产业类别和补贴标准暂时参考2022年政策执行。
(一)实施范围。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区级及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三)补助标准。按照单个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净库容乘以补贴指导单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额度测算(具体补贴指导价格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信息及需求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并填报《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表》(附件2)。送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将摸底数据作为2024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24年4月10日之前将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509室),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伍先明,8219997。
附件1: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附件2: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表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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