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2019-00126 分类:  
发文机关: 区农业委 发文日期: 2019-02-26
名称: 关于遴选实施冷水滩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的公告
文号 :    
关于遴选实施冷水滩区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的公告
2019-02-26           来源: 区农业委蒋石专 【字体:   打印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经管〔2018〕269号)精神,2019年冷水滩区社会化服务面积11.004万亩(技术面积,按照以下计算公式:A=0.36A1+0.27A2+0.1A3+0.27A4计算,A1、A2、A3、A4分别为机耕面积、机种(插)面积、统防统治面积、机收面积选择其它环节的除外),补助资金1030万元。我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需要对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进行遴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范围及补贴标准

根据当前我区农业生产实际,拟对水稻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50.5万亩。其中深耕深松14万亩、机插秧3.2万亩、统防统治13.2万亩、碎草收割还田14万亩、烘干仓储6.1万亩(见表1)。

1  冷水滩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表

序号

服务环节

主要内容

服务地点(乡镇)

积(万亩)

市场平均价格(元/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机械化翻耕

早中晚稻机械化翻耕(只补助一季)

牛角坝镇

1.7

20

34

高溪市镇

1.2

20

24

黄阳司镇

2.2

20

44

普利桥镇

2.4

20

48

上岭桥镇

2.9

20

58

伊塘镇

1.9

20

38

岚角山

0.9

20

18

蔡市

0.8

20

16

小计

14.0

100—110

20

280

2

机插

早中晚稻机插秧

牛角坝镇

0.5

18

9.0

高溪市镇

0.3

18

5.4

黄阳司镇

0.5

18

9.0

普利桥镇

0.5

18

9.0

上岭桥镇

0.5

18

9.0

伊塘镇

0.3

18

5.4

岚角山

0.3

18

5.4

蔡市

0.3

18

5.4

小计

3.2

60—80

18

57.6

3

统防统治

早中晚稻(单季)统防统治

牛角坝镇

1.6

22

35.2

其中生物农药政府采购后实物补助给服务组织

高溪市镇

1.1

22

24.2

黄阳司镇

2.1

22

46.2

普利桥镇

2.3

22

50.6

上岭桥镇

2.8

22

61.6

伊塘镇

1.8

22

39.6

岚角山

0.8

22

17.6

蔡市

0.7

22

15.4

小计

13.2

100—110

22

290.4

4

碎草收割还田

早中晚稻碎草收割还田

牛角坝镇

1.7

20

34

高溪市镇

1.2

20

24

黄阳司镇

2.2

20

44

普利桥镇

2.4

20

48

上岭桥镇

2.9

20

58

伊塘镇

1.9

20

38

岚角山

0.9

20

18

蔡市

0.8

20

16

小计

14.0

100—110

20

280

5

烘干仓储

早中晚稻仓储烘干

牛角坝镇

0.8

20

16

高溪市镇

0.7

20

14

黄阳司镇

1.0

20

20

普利桥镇

1.0

20

20

上岭桥镇

1.2

20

24

伊塘镇

0.8

20

16

岚角山

0.4

20

8

蔡市

0.2

20

4

小计

6.1

70—80

122

合计

50.5

1030

对服务组织自有的流转面积和水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对象,各环节的补贴标准按现有标准下浮10%左右,服务对象为项目区的贫困村、贫困户,各环节补贴标准按现有标准上浮10%-20%,相应收费标准降低10%-20%

二、遴选项目实施对象

(一)开展机耕、机插、机收、机烘社会化服务项目,必须是冷水滩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才可申请报名;

(二)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项目,冷水滩区及相邻县区获得省植保植检站授予的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权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都可申请报名;

三、遴选对象资质条件

(一)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正常年检,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的服务质量优良,服务价格合理,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

(五)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服务组织必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机械必须安装北斗农机作业精细化管理平台,通过北斗地理信息系统定位功能自动计算生成作业面积,记录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机械、作业轨迹;机烘(用电的烘干机)必须安装专用电表记录烘干作业耗电;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必须拥有5名以上经过培训的防治队员和机手;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作业环节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鼓励跨区域作业。

(二)评分标准

冷水滩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服务组织资质及从业时间
20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记10分;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5分,未满2年记 0分;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服务作业服务(见合同),记5分,无合同的不记分。

 

提供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2

机械设备
30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烘干)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记30分,不能满足按比例记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发票复印件。

3

作业人员
20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所需的作业人员,记20分,不足满足按比例记分。

 

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培训证等作业能力证明)复印件。

5

经营管理
20分)

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生产作业台账等,每项计5分。

 

提供服务组织管理制度、近两年相关管理资料。

6

社会评价
10分)

在服务组织获省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3分;获市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区级以上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最多记10分。

 

提供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文件。

合计

100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按照项目支持的5个环节,各服务组织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项目区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推荐。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组织农技站(或农机站)、服务对象所在村的村支两委负责人代表、农户代表等组织初审小组,对照“冷水滩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评选标准”,对服务组织进行打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服务组织,向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3、区级审核。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乡镇提交的推荐报告后,组织区农业委、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区农机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应股室站负责人,对项目区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环节、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在区农业委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下达计划

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结合服务组织的机械设备、服务人员、服务场所、服务能力等,对各服务组织下达年度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环节、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规模、补贴标准,并在冷水滩区农业委网站进行公开,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五、时间与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逾期视为放弃;

(二)申报要求:新型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评分标准准备好有关佐证资料,并填写《冷水滩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附表1)和《冷水滩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附表2),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经营主体公章,经乡镇街道初审后,再报区农业委。

联系单位:区农业委  0746-8219627

联系人:伍先明     151****0253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附表1

冷水滩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服务项目和面积(亩),其中:

村  机耕:      亩,机插:      亩,机收:      亩,

             机防:      亩,机烘:      亩,

村民委员会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以最低200亩作为一个服务单元进行申报;

附表2:

冷水滩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序号

服务组织名称

营业执照

登记号

成立时间

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

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

服务能力(亩)

2018年服务的面积(亩)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