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9-0015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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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行动方针,围绕种子、肥料、农药等须经农业农村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从今年2月起开展了查处无证经营农资行为的专项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系列决定,涉及本部门已修改、废弃和保留的办法规定要通过报刊、微信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制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本部门职责,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有序推进,全面清理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依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整治,依法予以取缔。对区域性、行业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要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合整治、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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