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2018-00026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10-18
名称: 殡葬政策
文号 :    
殡葬政策
2018-10-18           来源: 【字体:   打印
殡葬政策一览表
序号 服务对象 覆盖范围 政策依据 发放标准
1 冷水滩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尸体。 全区 《关于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冷民发[2013]45号) 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270元;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平板式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350元;一个普通卫生纸棺;一个200元以内的普通骨灰盒;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尸体在殡仪馆的费用全免。
2 冷水滩区户籍人员去世后,采取花葬、树葬、草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的。 全区 《冷水滩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实施办法》(冷民联发[2017]1号) 1、采取格位葬、树葬、草坪葬、花葬、遗体(使用降解性材料)深埋不装棺、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等葬法,奖励1500元;2、农村自愿火化不装棺葬的,奖励2000元;3、将逝者的骨灰撒散、江(河、湖)葬,奖励3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