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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113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1-06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撤销登记)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撤销登记)
2026-01-06           来源: 冷水滩区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撤销登记)

永州市冷水滩区地方特色饮食协会22社会组织

本机关于2025年109日对你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论、湖南省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系统中年检参检记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湘民发〔2021〕44号)的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节,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你单位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你单位自接到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上交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予以收缴,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作废。撤销登记后,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完成后应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或者永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行政机关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务中心二楼民政局审批室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 0746-8219120

特此公告。

2025年第一批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公告送达名单

1.永州市冷水滩区地方特色饮食协会

2.永州市冷水滩区老年保健协会

3.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园社区服务中心

4.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弥儿幼儿园

5.永州市冷水滩区小清华大地幼儿园

6.冷水滩区黄阳司镇郝皮桥育苗幼儿园

7.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医院

8.永州市冷水滩区金摇篮幼儿园

9.永州市冷水滩区囍洋洋幼儿园

10.永州市冷水滩区钓鱼协会

11.永州市冷水滩区柏雅思幼儿园

12.永州市冷水滩区虎岩幼儿园

13.永州市冷水滩区乐宝早期教育培训学校

14.永州市冷水滩区果果幼儿园

15.永州市冷水滩区蓝天春江幼儿园

16.冷水滩区黄阳司镇红猫蓝兔幼儿园

17.永州市冷水滩区运动宝贝早期教育培训学校

18.永州市冷水滩区悲鸿书画培训学校

19.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20.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瓜果协会

21.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茶花亲子幼儿园

22.永州市冷水滩区普利桥镇宽公幼儿园

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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