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101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梅湾街道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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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创造安全稳定的舆论环境,确保冷水滩区舆论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广播电视阵地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非法网络电视共享设备违规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私自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继续使用的,一律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梅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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