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017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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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
负责人:刘保国
办公地址: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7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8324254(办公室)
电子邮箱:lstlyj2010@126.com
邮政编码:425000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造林绿化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退耕还林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森林资源保护股、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牌子)、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木种苗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政工股、森林防火股,下辖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森林绿化事务中心、科技推广站、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四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长制事务中心、区林业科学研究所、湿地公园管理事务中心、黄阳司林业工作中心站、岚角山林业工作中心站、普利桥林业工作中心站、曲河林业工作中心站等1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照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依照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和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本行政区划内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按权限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