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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3-00398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8-30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2023-08-30           来源: 区科工信局 【字体:   打印

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南楼2层

负 责 人:陶晓琳

邮政编码:425000

联系电话:0746-8219590

邮箱地址:yz8219590@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负责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申报并组织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火炬、推广、星火、山区开发、培训等计划;负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和各类有关科技基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形象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永州经济的决定》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区”方针,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组织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开发优质、高产、高效农。

(三)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四)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协调指导工业招商工作。

(五)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室内装饰及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实施电力运营的监管执法、能源监测;组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八)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九)拟订全区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二)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在冷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落实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区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队装备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十五)指导、协调全区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科技、工业以及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重大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和申报国家、省、市级成果;帮助企业申办科技新产品证书;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主管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对科技成果的出口项目进步技术审查、保密审查和申报工作。

管理全区科技市场。负责《技术合同法》等技术贸易方面的科技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核定核实许可证;归口管理技术贸易、技术合同登记与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技术贸易纠纷与技术合同仲裁。

(十七)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保卫、接待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含直属单位)、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承担财务、车辆、基建及维修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科技信息发布、宣传,开展科技培训。

(二)综合法规股(挂政工股牌子)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综合材料、领导讲话及汇总重要情况;负责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协调管理,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区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管理中央、省驻冷军工和地方军工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三)经济运行监测股(挂工业园区服务股、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主要预期经济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生产要素保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军工行业经济运行和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加速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能源运行股(挂电力股牌子)

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编制、指导并实施全区年度发用电计划和全区电力生产、电力运行调度,发布市场信息;研究全区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全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应急工作,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依法承担对全区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电力执法监管职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电力犯罪活动,保护全区电力设施;依法查处违法用电窃电等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协调处理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电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供电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及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职责;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市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全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五)科技股(加挂消费品工业股牌子)

组织拟订全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储备工作;承担全区轻工、纺织、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六)交通运输协调股(挂装备工业和军民融合推进股、民爆物品管理股牌子)

调度分析全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与保障;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协助管理全区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资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

指导通用机械、汽车制造、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船舶等行业管理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区船舶设计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制定全区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实施;承担全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地方军工、民口配套、军工电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国防科工局、省经信委和市经信委授权,承担全区军工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管和验收工作;承担全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军工行业经济运行和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编制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品科研项目的管理、科技创新和区内军品协作配套的科研项目管理;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和军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科技成果、国防专利、情报等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地方军工、军工电子和民口配套单位的军品生产、科研合同鉴证;负责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政策。

制定全区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区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承担民口配套的有关协作事宜;负责研究协调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军工及民口配套单位武器装备生产动员和技术保障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拨军品科研、建设资金和其它专项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

编制全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生产线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民爆器材综合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

指导全区工业领域(含国防工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与指导全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国家安全的相关职责;承担区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保密审批、保卫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七)中小企业服务股

研究提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运行;拟订政策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企业联合会、创业基地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中小企业服务和扶助小微企业活动;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工作与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人才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创业和就业工作。

(八)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投(挂区国防信息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省、市、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区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区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上报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和信息服务项目。指导、协调软件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信息化。

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

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信息工程的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区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

(九)冷水滩区工业技术改造办公室(加挂冷水滩区工业投资规划办公室,副科级单位,对口永州市工业技术改造办公室和永州市工业投资规划办公室)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省、市、区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区级资金安排预算;负责协调指导工业招商工作。

(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股

负责科技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评审鉴定、申报登记、统计建档及奖励表彰;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管理技术市场;负责管理技术市场开发、中介、经营机构、扶植、引导、规范、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合同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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