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239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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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2〕108号)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冷水滩户籍在区外就读初三的学生回冷水滩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加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报名参加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在冷水滩区外就读的冷水滩区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入读冷水滩辖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回冷水滩区报名参加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冷水滩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回冷水滩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须4月30日前持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籍地初中学校报名,转学手续由接收学校负责办理。
4.在冷水滩区就读的非冷水滩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若要参与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的,必须到户籍地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报名,统一参加户籍地区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届时冷水滩辖区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录取。
5.所有参加永州市2025年中考的九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均要办理身份证,凭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入场考试。
6.本届初三学生的生地成绩将计入中考成绩,外地回冷水滩区的初三考生无初二生地成绩的,生地计分办法将按永州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46-8219365。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