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04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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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冷水滩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2021年冷水滩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冷水滩区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公告如下:
一、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21年永州市四中在我区招生的非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21年永州二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省级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21年我区永州二中和永州八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平均值;
四、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村小教学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21年我区永州八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项目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永州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关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为准。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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