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09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总河长第2号令,保障汛期航运、防洪和生态安全,防止船舶发生走锚而撞击桥梁、闸坝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冷水滩区湘江汛期临时停泊区公布如下:
1、凤凰街道四丘田村青龙矶锚地,建设有四个系缆锚墩。
2、上岭桥镇阳山观村清水塘锚地,建设有六个系缆锚墩。
3、黄阳司镇狮子岭村塘坊边锚地,建设有六个系缆锚墩。
4、黄阳司镇狮子岭村小发湾锚地,建设有六个系缆锚墩。
5、黄阳司镇老街锚地,建设有十六个系缆锚墩。
6、黄阳司镇燕子塘村红砖厂锚地,建设有十个系缆锚墩。定点停泊
7、蔡市镇岐山头村鱼鳃口锚地,建设有2个系缆锚墩。
以上七处为冷水滩区汛期船舶集中停泊和未生产采运砂船舶集中停靠的锚地,请船主按《冷水滩区船舶集中停靠船舶点定点停泊台账》规定自行将船舶开至指定的锚地系好锚泊并留足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区地方海事局将严格按照《冷水滩区开展河道联合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巡查,督促船主落实到位,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附:《冷水滩区船舶集中停靠船舶点定点停泊台账》
冷水滩区地方海事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