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033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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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8年工作计划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冷水滩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一楼107室,邮编:425000,联系电话:0746-8219676,电子邮箱:lstzwzx@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2017年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冷水滩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考核。在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市的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所需,以规范政府从政行为为核心,以为民、便民为宗旨,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提高。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有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信息、食品药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环境保护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劳动就业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冷水滩区政府网是冷水滩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明确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单位,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内容承担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通过优化栏目设置,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搜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的获取政府信息。
2、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着力建设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利用“冷水滩发布”同名微信公众号、微博认证号,发挥网络平台的联动宣传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务公开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向区政府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服务。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予以明确强调,从制度规范上保证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定期予以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2018年工作计划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指导督查乡镇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6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7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0 |
单位负责人:刘保国 审核人:严玉斌 填报人:蒋朋剑
联系电话:0746-8219676 填报日期: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