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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041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3-19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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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2021-03-19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1.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深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管。我局根据区域大气联动指挥体系网提供的时数据可视化空气质量状况及管控建议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实行一日一上报,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10,冷水滩区空气优良天数296天,轻度污染天数6天,空气优良率为98.0%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综合指数为2.85,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是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春季攻势”,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三是强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对区属市政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责令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查验收合格,方可复工。四是开展渣土运输污染整治行动。对全区所有渣土运输公司所属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2台存在蓬布破损、密闭不严、标识不清、车身不洁等情况的不合格运输车辆,督促渣土公司洗净渣土车辆车身方可上路;落实施工工地在线监测,对阳光美城、木材总厂等10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或在改造项目进行督查,要求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推进智慧渣土平台建设。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稳步推进智慧渣土平台建设,现有12家渣土运输企业与平台建设方签定了车载终端采购安装合同。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对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指导,并对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对京华中学工地、潇湘丽景工地、宋家洲工地、仁山湖美田园综合体等4个建设项目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规范施工作业,做好降尘保洁、裸土覆盖等工作。查处违规运输、渣土撒漏污染环境问题4起,罚款7700元。五是积极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工作。增加道路冲洗频率和强度,由以往的机械化冲洗每天4次增加到6次,对重点路段增加至每天8次,并由以往的每天8小时作业延长到12小时,单车洒水作业转变为一台扫地车与三台高压清洗车结合的单元组团作业;扩大清洗范围,将主次干道上的公交站台、路标、交通指示牌、护栏等纳入了日常清洗保洁范围,并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也纳入了日常洒水清洗;合理喷雾降尘,出动炮雾车在育才路与翠竹路交叉口、永州大道入口、逸云路、湘永路及零陵北路等重点路段冲洗降尘,降尘车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压尘;重点整治县乡公路,安排洒水车在11条重要县乡公路洒水冲洗路面,降低了公路扬尘问题。六是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水泥、砖瓦、锅炉、搅拌行业监管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全面摸排全区污染物排放现状,明确每个具体污染源,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一企一台账”资料库,实施清单管理。七是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春季攻势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2019年全区取缔整治17家、整改5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排查行动,强化整治效果,杜绝“散乱污”企业再反弹。八是加强重型载货汽车限行和高排放车辆管控力度。将全区所有高排放车辆信息导入车辆缉查布控系统,发挥缉查布控系统效能,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在中心城区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限行线路和限行时段,全面压缩高排放活动空间;加大对城郊结合部、交通事故隐患道路、校园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并对重点时段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今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货车限行统一行动3次,共查处货运车辆闯禁区违法行为8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查扣报废、拼装车辆3台,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车辆4台,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7台。九是加强露天焚烧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了《冷水滩区2020年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冷水滩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及《冷水滩区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马坪农业开发区禁烧工作的网格化管理,派专人定期巡视。禁烧期间,全区共发放禁烧通告1000余份,技术资料1万多份,出动宣传车20次;加强违法惩处力度,对在潇湘大桥下违法焚烧垃圾的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开出2020年首张垃圾焚烧罚单,对菱角山街道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和下河线社区负责人提醒谈话,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网格员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奖500元。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辖区内国控(港子口)、省控(曲河、黄阳司、茅竹镇滴水)湘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Ⅲ类水质以上标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Ⅱ类标准。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做好城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监管工作。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和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杀菌消毒、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工作。要求永州市中心医院(北院)、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永州市中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对本单位医疗污水开展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城区自来水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求菱角山水厂、荷叶岭水厂、曲河水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完善运营台账,做好杀菌消毒工作,确保供水安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排查组开展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我局共安排执法人员12人配合排查组排查冷水滩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等直接向湘江干流及支流排放的排污口以及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水体间接向湘江干流及支流排放的排污口,核实确定排污口信息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了实施单位,基本完成小水村、仁山村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并开展实施。开展并完成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信息和保护区内疑似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永州市冷水滩区“千吨万人”集中式保护区划定和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已建的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为下一步冷水滩区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打好基础。持续加强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海事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和相关街道办事处参与,同时聘请30余名保安总计130余人,分三个岸上组和三个水上组,实行三班倒,全天候巡查执法,劝离垂钓、游泳人员300余人次,下发告知书300余份,劝离非法停靠作业船舶50余艘,强制拖离40余艘,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对冷水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隔离防护,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部分标识标牌缺失、围栏破损情况进行了查看,对界牌、警示牌、宣传公告牌、防护隔离栏制作、安装和拆移修补费用进行了预算评估。向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栏有关问题的请示》及《永州市冷水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栏设计方案》。前期已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完成了护栏工程预算财审。目前已走完发包程序,正在进行护栏制作。

3.坚决打好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管,20202月开始实行医疗废物管理日调度,规范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运与处置全流程工作管理二是规范辐射安全,督促各辐射单位完善国家核与辐射利用系统所有相关信息的维护,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人员培训等工作;三是完成全区污染地块进一步梳理统计;四是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反馈工作,完成第五轮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排查出的凤凰园阻燃剂厂地块制订管控方案并进行了管控措施的实施;完成全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工作;五是完成全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调查工作;六是全面推进凤凰园阻燃剂厂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的实施,该项目目前已完成立项批复及财政预算等工作,但尚未正式动工。冷水滩区全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4.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工作。我局以三个“减排”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十三五”期间共安排大气污染减排项目24个,共削减氮氧化物766吨,二氧化硫1823吨;水污染减排项目56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3499吨,氨氮213吨。已圆满完成省市里下达的减排任务。

5.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我局分季度共抽查辖区内44家企业,现场检查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行《永州市企业环境守法责任行为积分考核办法》,并对其中正常生产的36家企业进行环境守法违法行为记分考核评分。同时进一步了解企业的需求及存在的困难,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

6.积极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092件,其中12345智慧平台受理810件,12369环保举报管理系统受理128件,上级交办案件39件、群众来电来访案件115件。做到了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同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利剑”作用。2020年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7余份,立案查处4起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人民币3.801万元。

7.配合做好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油泄漏事件处置工作。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油泄漏污染湘江事件发生后,我局积极行动,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及事件调查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堵源截流处置工作,全面清理河床边的水草、卵石、污染的沙土。二是配合加强水质监测,在黄阳司镇、高溪市镇布设多个应急监测点位进行持续监测。三是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污染调查,对重油泄漏事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整个处置过程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8.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参与永州市2020年“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倡导生态价值观,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共出动40余人次对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附近居民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共发放告知宣传书1000余份;今年以来,共在新湖南、今日永州、永州生态环境等多个媒体平台发布生态环境宣传报道62份,宣传范围持续扩大。

9.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的要求,开展了我区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老埠头、黄阳司、茅竹滴水)监测工作。二是配合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开展执法监测三十余次。三是每月向永州市环境监测站统计、报送全区小康数据,包括水质、空气监测数据。四是完成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五是完成10万亩以上农灌区(双牌水库灌区)水质监测工作。六是每个季度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七是加强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管理,数据收集报送工作。八是加强对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管理,督导企业监测数据的报送。九是监督、指导我区固定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0CS)单位开展监测和数据填报。

10.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省、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区级质控方对我区污染源数据提出的质量要求,完成了污染源普查五类源数据的填报与核算工作。污染源普查填报与核算数据达到国家下发要求标准,完成了普查数据的最终定库工作,并撰写了冷水滩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与冷水滩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通过了市级普查工作验收。我区的二污普档案整理工作得到市档案局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二、下一步打算

1.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抽查机制,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指导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加强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坚决严惩,绝不姑息;三是积极处访调纠,依法依规对信访内容进行查办,及时回复查办结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开展环保督察工作。抓实抓好前期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完善案件台账资料和相关制度。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并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

3.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持续加大力度,紧盯目标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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