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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357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6-01-30
名称: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号 :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6-01-30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字体:   打印

湖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从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督促持证矿山履行边生产、边修复义务,进一步强化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三、整改措施

从严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统筹监督“打非治违”工作、部省矿产卫片图斑问题整改、非法开采信访举报办理纳入全区“强执法、防事故”专项督查范畴压实属地责任,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违法“双零”行动、打击“非法开采”三年集中行动(2023-2025),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开采案件依法查处后,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对拒不履行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

(二)强化各类矿山生态修复。一是对湘江流域生态修复、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三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关闭退出砂石土矿生态修复、2022年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巩固修复成果二是高标准实施2024年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项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修复任务三是通过年度验收、分期验收等方式,督促持证矿山规范计提和使用生态修复基金,严格落实“边生产、边修复”义务,确保生态修复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一是强化监督,“打非治违”、部省矿产卫片图斑问题整改、非法开采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纳入“强执法、防事故”督查范围。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巡查监管责任,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组织巡查1500余次,发现制止非法采矿违法行为18次深入推进矿产资源违法“双零”行动及打击“非法开采”三年集中行动,排查发现违法行为44宗,立案查处26宗,没收违法所得27.52万元,罚款6.81万元,形成有力震慑对已查处案件的违法当事人,责令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公顷,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二)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一是完成湘江流域生态修复、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三年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关闭退出砂石土矿生态修复、2022年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头看”,所有排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修复成果有效巩固二是高质量推进2024年湘江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项目,修复历史遗留矿山174.64公顷,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完成2025年“夏季攻势”治理任务85公顷。超额完成“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责任,完成3个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1个矿山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督促持证矿山切实履行“边生产、边修复”义务。严把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关,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生态修复基金621.07万元,基金使用规范有序。

、销号验收情况

对照《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区“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按照整改销号工作程序,经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销号验收,认定我区上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全面达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月5日

联系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46-8323450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与湘江东路交汇处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301室。

联系单位: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46-8333832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06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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