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356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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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我区已按整改方案完成“道路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现按程序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督察反馈问题
道路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永州市城区道路积尘负荷持续超标,部分工地存在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车身未覆盖等违规行为,城区道路保洁不勤,且未“因路制宜”制定作业模式,未在重要区域道路进行“洗、扫、冲”等多功能综合保洁作业,导致部分主要道路洒水保洁频次不够,车过尘起现象频发。
二、整改目标
城区道路积尘负荷值整改达标,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车身未覆盖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区道路车过尘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强化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处罚。依法依规查处道路扬尘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通过严格执法推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执法巡查,重点查处建筑物料和泥土运输车辆私拉乱倒、抛洒遗漏、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二是以点带面,部分工地存在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车身未覆盖等违规行为,要立案重点查处,对道路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2024年、2025年每年查处道路扬尘污染案件2起以上。
2.开展道路保洁立体作业,做到“洗、扫、冲”等多功能综合保洁,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优化重点管控区域内道路冲洗洒水保洁方案,增加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污染时段的洒水降尘频次,科学延时作业和错峰保洁。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确保车辆及时冲洗、密闭运输,杜绝带泥上路、保持车容整洁、不遗撒泄漏污染路面。对城区主次干道、在建工地实行全天候巡逻,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二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部分工地存在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车身未覆盖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形成有力震慑。2024年,查处道路扬尘污染案件5起,处罚金额共计41300元,2025年,查处道路扬尘污染案件6起,处罚金额共计15100元。
2.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一是合理安排作业方式方法。合理分配作业车辆和保洁人员,科学编配机扫和喷雾线路,采取轮班作业、错时错峰作业等方式,切实提高机扫设备的使用效率。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清洗。对国控站点及周边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城通道、建筑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增加作业频次和清扫保洁密度,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每天对重点区域至少冲洗一次。 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并持续推进。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市生环委销号验收,认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道路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8372800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食堂4楼(原希尔顿酒店4楼)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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