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8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现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未严格实施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进行反映(电话07468413602)
披露/指出问题 |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未严格实施到位。部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一些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不足,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存在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后监管也有待加强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00%,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
整改时限 |
2023.12.30 |
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大排污许可制度宣传力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永州市生态环境冷水滩分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及排污登记管理的通告,组织人员下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粘贴宣传画报2000余份。 2.加强指导服务。一是加强证前指导。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管理名录2019版》,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先线上审核,再现场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企业修改完成申报。二是加强证后服务。根据上级要求、企业信息变动、政策标准优化等,指导帮扶77家企业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期、重新申请,及时更新平台数据库。 3.全面开展质量核查。制定了《冷水滩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冷水滩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制定了《冷水滩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审核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我区对2023年10月前发放排污许可证的78家单位或企业(其中重点管理14家、简化管理64家)开展质量审查和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核查率100%。根据省、市核查问题反馈和我区的自查,共完成了78个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和执行报告问题的整改任务。 4.加强证后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提交执行报告。建立排污许可监管长效机制。与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抽查,将开展自行监测的78家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不定期下企业检查指导。针对自行监测开展不规范、监测因子遗漏、监测结果不达标等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开展检查工作以来,共检查指导企业60余家次,查处1起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件。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