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41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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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致全镇人民的倡议书
一、加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
2.不违规载人;
3.文明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出入路口停车让行,不随意变更车道;
4.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驾驶、不闯红灯、不强行超车。
二、提高警惕加强教育 防范溺水人人有责
(一)家长朋友们要提高警惕。密切配合政府,遵守防溺水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相关知识;同时,要时时注意关注孩子的行为状况,如需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伴,告知孩子远离危险水域,教育、监督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尤其是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更要监管到位。如遇到落水情况,科学施救。
(二)学生们要做到“六不”“两会”。“六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要嬉戏;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盲目下水施救。两会: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2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
三、遵守用火规范,守护森林资源
(一)严格遵守"八不准":
不准带火源进林区;
不准在林区旁烧田埂、稻草、秸秆;
不准用火烧山开路、烧坡开荒;
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烧火土灰;
不准在林内进行制碳烧炭、烧火取暖;
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
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烟头、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
个人失火个人负责;
学生失火家长及教师负责;
小孩失火大人负责;
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特别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冷水滩高溪市镇人民政府宣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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