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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0136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 发文日期: 2021-03-29
名称: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文号 :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2021-03-29           来源: 高溪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广大村民朋友们: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清明节即将到来,进入林区祭扫、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等活动剧增,随着天气转暖,进山踏青人员也随之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家园,希望广大村民朋友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高溪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镇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3月起全镇进入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因个人野外违规用火造成的山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配合森林公安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祭祖扫墓,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提倡用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祭扫,严禁用火。
     三、开展农耕活动时,严禁焚烧秸秆。焚烧秸秆不但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而且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法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广大村民朋友要在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镇村对特殊重点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的管理,防止上述人员进入山林区域,同时学校及家长要做好学生的防火教育工作,严防因学生玩火失火引发山林火灾。
     五、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全体公民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小火好扑,大火难灭,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要立即向村委会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746-85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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