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部门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主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http://www.lst.gov.cn/lstgtzyfj/zwgk/lstzwgkList.shtml)。
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我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使用EMS邮递快递方式寄送《申请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办理申请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要更改、补充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湘永路交汇处东北角(水岸园林安置小区6栋1-3楼)
邮政编码:425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10月1日-6月30日)
联系电话:0746-8166010
电子邮箱:lstgtj@126.com
五、监督和救济
公开权利人可就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区局机关党委申诉或投诉。
联系电话:8616833
办公地址: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湘永路交汇处东北角(水岸园林安置小区6栋1-3楼)303办公室
也可以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映,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