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196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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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九月十四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在局三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梅湾街道、岚角山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终审会议,区农业农村局、梅湾街道、岚角山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项目指挥部、村(社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24〕4号文件对梅湾街道永州建设公司项目(3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岚角山街道万商红800亩项目(2人)、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2人)、华侨城项目(1人)、巴洲社区-玫瑰湾项目项目(59人)共计67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人员名单(66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永州建设公司项目梅湾辖区(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24〕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刘顺山户3人:卿芳、刘蒙恬、刘蒙震
(二)万商红800亩项目岚角山辖区(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安置
杨绪河户1人:杨丽
(三)万商红800亩项目岚角山辖区(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杨绪河户1人:郭奕涵
(四)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岚角山辖区(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张木力户2人:张木力、杨翠凤
(五)华侨城项目岚角山辖区(1 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龙慎猛户1人:龙玲玲
(六)巴洲社区-玫瑰湾目岚角山辖区(5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房屋安置
1.龙传印户1人:龙传印
2.龙丽竹户3人:龙丽竹、谢颖、谢可宁
3.龙建平户3人:龙建平、高林群、龙辉辉
4.龙志彬户4人:龙志彬、张丽君、龙佳欣、龙佳毅
5.龙遗奎户3人:龙遗奎、文建英、龙媛媛
6.龙涛户4人:龙涛、雷晴晴、龙翰林、龙淑琳
7.龙远飞户4人:龙远飞、蒋满花、龙培汐、龙培娟
8.龙伟林户2人:龙伟林、宋瑶琪
9.龙俊年户2人:龙俊年、张美云
10.龙科任户4人:龙科任、邓淑珍、龙彦佳、龙彦佑
11.龙双保户2人:龙双保、王贵荣
12.蒋美玉户1人:蒋美玉
13.唐梅英户1人:唐梅英
14.龙勇户2人:龙勇、龙俊辉
15.龙满平户3人:龙满平、黄辉、龙晴
16.龙小平户3人:龙小平、唐永春、龙玥
17.龙建雪户4人:龙建雪、骆萌、龙骆思宇、龙骆思一
18.龙传津户3人:龙传津、龙梅、李智
19.龙训国户2人:龙训国、文响云
20.龙玲妹户2人:龙玲妹、唐艺潇
21.龙传祥户3人:龙传祥、毛小明、龙青玲
22.龙传榜户2人:龙传榜、胡小娥
二、待定人员名单(1人)
巴洲社区-玫瑰湾目岚角山辖区(1人)
龙勇户1人:蒋芳(进一步核实)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
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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