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196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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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在局三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梧桐街道辖区、仁湾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梧桐街道、仁湾街道、村(社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03〕9号文件对白竹路项目梧桐辖区3人;永政发〔2003〕9号文件、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河阿甸整体搬迁项目仁湾辖区18人,共计21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复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人员名单(14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白竹路项目梧桐辖区(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实行用地安置(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并一宗地96㎡)
胡文革户3人:周艳香、胡仁杰、 胡嘉馨
(二)河阿甸整体搬迁项目仁湾辖区(1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实行用地安置
1.张绵青户1人:张谭星昀
2.陈满鸡户1人:廖井玲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用地安置
1.张玲鹏户1人:张语萌
2.张伟荣户1人:张家兴
3.张造林户1人:张璟翊
4.张砖华户2人:杨文雅、张冥泽
5.张造红户3人:欧怡嘉、张沐宸、张沐珩
6.张子明户1人:张城铭
二、待定人员名单(5人)
河阿甸整体搬迁项目仁湾辖区(5人)
1.张湖英户1人:谭宇辰(进一步核实)
2.张子明户1人:赵林芳(进一步核实)
3.张丽君户2人:向志珍、王璟桉(进一步核实)
4.张造祥户1人:张楚仪(进一步核实)
三、不通过人员名单(2人)
河阿甸整体搬迁项目仁湾辖区(2人)
1.张湖英户1人:李佳泠(公职人员、户籍不在本组)
2.张小玉户1人:陈升川裕(根据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湘11行终150号〕,出生后随其父落户于城镇居民户口,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
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征地拆迁事务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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