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194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二0二六年七月十六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在局三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珊瑚街道辖区、岚角山街道辖区、梅湾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终审会议,区农业农村局、珊瑚街道、岚角山街道、梅湾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项目指挥部、村(社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永政发〔2024〕4号文件对珊瑚街道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项目(310人)、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永州陆港项目(19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岚角山街道玫瑰湾湘江东路项目(2人)、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湘江东路项目(2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梅湾街道市公交停车场项目(3人)共计336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人员名单(144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项目珊瑚辖区(12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宜省户3人:杨颖、马紫涵、杨涛
2.杨用华户3人:杨用华、陈青云、杨艳玲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24〕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吕艳华户1人:郭紫云
2.杨悦户1人:杨蕊
3.郭小元户1人:罗戊莲
4.胡秋云户3人:胡秋云、杨美玲、张国庆
5.李小华户1人:李小华
6.王文户3人:王文、王逸诺、王逸臣
7.唐大勇户1人:陈宇轩
8.郭小雄户3人:郭石头、熊素芳、郭宝祺
9.胡月英户2人:胡月英、张银芝
10.张绪平户2人:张绪平、唐小青
11.杨柏生户6人:杨柏生、杨明、吴冰玉、杨可贞、杨璟、杨锴
12.杨秋生户4人:杨秋生、李翠娥、杨婷、蔡佳琪
13.杨造林户2人:杨祥、李小梅
14.王二磊户2人:王子睿、王子晨
15.肖小萍户1人:王露洁
16.肖英豪户1人:肖圣晨
17.李来凤户5人:李来凤、宋中平、李敏、李翊萌、李怿锘
18.张鸾凤户4人:张继粲、唐文艳、张欢、齐泽荣
19.沈林石户5人:沈林石、杨美玲、沈雨淳、平孟琪、杨新
20.严彩云户1人:严彩云
21.杨小林户1人:杨玉梅
22.周海云户2人:周海云、杨俊程
23.郭十元户1人:郭玉芳
24.王国辉户1人:王佳媛
25.王小红户4人:王小红、朱艳霞、王伟豪、王心妍
26.严芳户1人:严芳
27.郭峰户1人:郭璟辰
28.郭雷户1人:郭轩宇
29.张老六户3人:张老六、郭群芳、刘蓓
30.杨波户4人:杨波、廖艳秀、杨文轩、杨芷妍
31.王玲云户1人:王玲云
32.杨波涛户2人:杨睿琪、杨千禧
33.杨效明户1人:杨效明
34.张绵华户6人:张绵华、钟新地、张芳、张顺林、陈思译、陈思淇
35.张卫民户5人:张卫民、张世林、蒋鑫、王满凤、张瑾恬
36.严密户4人:严密、欧凤玲、严承尧、严毅丞
37.张民户1人:张慧娴
38.张松柏户6人:张松柏、雷桂林、张丽、陈沐帆、陈希悦、杨满贵
39.张满生户6人:张满生、张华、张玲艳、张都、夏轩、夏沐橙
40.杨满荣户2人:杨来福、周德琴
41.杨用军户2人:杨眉、艾凤玲
42.唐群洁户2人:唐群洁、王淼
43.王治国户1人:王慧文
44.郭明芝户1人:郭亚青
45.郭牛华户1人:郭牛华
46.杨卫国户2人:杨卫国、彭荷花
47.杨春生户1人:杨欧
48.杨君桐户2人:杨君桐、曾巧云
49.张会华户3人:张超、蒋冬艳、张梓浩
50.张卫国户2人:张梦洁、宋俊楚
51.杨枚芳户2人:于蕊、于杨艺杰
52.严中民户1人:严蕾
(二)永州陆港项目珊瑚辖区(1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鲁小红户1人:鲁兴祥
2.张冬生户3人:张玉龙、张玉芳、张乐怡
3.郭艳玲户1人:何前苏
4.张华超户5人:张华超、蒋光明、蒋陵、蒋凌云、蒋俊杰
5.张华丽户6人:张华丽、陈启善、陈江海、陈江南、尹园园、陈妙菡
二、待定人员名单(5人)
(一)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项目珊瑚辖区(1人)
王二磊户1人:王二磊(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玫瑰湾湘江东路项目岚角山辖区(2人)
唐荣户2人:唐荣、龙思宇(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湘江东路项目岚角山辖区(2人)
唐优洲户2人:黄美荣、周思成(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不通过人员名单(187人)
(一)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项目珊瑚辖区(181人)
1.唐宜省户2人:唐宜省、杨小艳(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郭理军户4人:郭理军、何玲艳、郭鹏、郭政(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吕艳华户1人:吕艳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杨悦户3人:杨悦、睢小花、杨一锦(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郭小元户1人:郭小元(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王文户1人:唐伟(公职人员)
7.郭小雄户2人:郭小雄、王冬雨(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8.杨造林户3人:杨造林、蒋小娥、杨可(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9.王二磊户2人:蒋林翠、肖志银(已安置)
10.肖小萍户3人:肖小萍、汤泽辉、肖文辉(已安置)
11.肖英豪户3人:肖英豪、肖深化、黄煜艳(已安置)
12.张鸾凤户1人:李昌金(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3.杨小林户1人:杨小林(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4.周海云户1人:杨中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5.郭十元户2人:郭十元、王兰英(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6.王国辉户1人:王国辉(已安置)
17.杨美玉户4人:杨美玉、龚怡萌、龚俊源、龚湘(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8.杨波涛户2人:杨波涛、谢毅华(已安置)
19.杨梨户1人:杨梨(公职人员)
20.张民户3人:张民、潘丽平、张子恒(已安置)
21.李来明户3人:李来明、彭冬娥、李凤春(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2.李瑜户4人:李瑜、蒋旭平、李若楠、李昊然(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3.刘东户7人:刘东、周秋林、刘赟毅、刘欣宇、刘芳、席磊、席亿(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4.严文芝户4人:严文芝、胡昭喻、严思诺、严思诚(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5.严中科户2人:严中科、李桂凤(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6.李良户4人:李良、郑湘、李雨馨、李玥晗(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7.严新生户2人:严新生、严玉英(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28.李云户2人:李云、杨松林(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9.杨满荣户3人:杨满荣、冯满秀、杨龙政(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0.杨九如户2人:杨九如、谢春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1.杨用军户3人:杨用军、钟满银、杨钟文(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2.郭宏亮户2人:郭宏亮、郭银香(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3.胡念平户3人:胡念平、费本星、费凡(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4.罗社元户2人:罗社元、郭小英(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5.周体岳户2人:周体岳、郭亚云(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6.郭霞户4人:郭霞、彭军林、彭康、彭嘉颖(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37.张艳云户3人:张艳云、王绮、王鲲(外地户购房建户)
38.陆乔生户5人:陆乔生、陆时雨、陆怡涵、汤静、陆铭轩(外地户购房建户)
39.王治国户3人:王治国、肖春艳、王健雯(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0.范四清户2人:范四清、王彩云(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1.唐多秀户1人:唐多秀(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2.唐六元户9人:唐六元、伍玉云、唐佩佩、唐加利、唐可芯、唐浩霖、周素云、谢耀辉、谢湘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3.唐仁国户5人:唐仁国、唐玉翠、唐鹏、唐景源、唐仪蒙(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4.唐三元户3人:唐三元、屈新华、罗亚丽(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5.唐四元户7人:唐四元、宋礼花、唐丽荣、唐时荣、唐艺瑄、唐俊义、唐雨菲(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6.王梦军户3人:王梦军、席思思、王瑾潼(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7.王武户2人:王武、欧阳红(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8.王彰朝户2人:王彰朝、潘翠玲(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9.夏小强户4人:夏小强、唐美荣、夏雨芊、唐子骞(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0.郭明芝户2人:郭明芝、张小兰(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1.严路秀户2人:严路秀、邓建忠(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2.杨文彬户3人:杨文彬、张倩、杨又菡(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3.杨春生户2人:杨春生、欧丽英(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4.杨建军户2人:杨建军、陈玉秀(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5.杨久生户2人:杨久生、蒋善妹(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6.杨君华户2人:杨君华、王玉云(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7.张保华户1人:张保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8.张会华户3人:张会华、杨云翠、张玲宁(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9.郭辉户2人:郭辉、郭林汐(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0.张瑶户1人:张瑶(公职人员)
61.杨枚芳户1人:杨枚芳(已安置)
62.杨用信户2人:杨用信、欧阳金秀(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3.严中民户2人:严中民、吕善平(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4.张海涛户4人:张海涛、郭嫱、张俊杰、张梦珍(拆迁房屋不在本组)
65.张斌户4人:张斌、宋景玲、张楚涵、张增竣(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6.张磊户4人:张磊、李建、张梓涵、张浩亦(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7.唐勇明户3人:唐勇明(公职人员)、欧佩函、唐嘉晨(户籍不在本组)
(二)永州陆港项目珊瑚辖区(3人)
张冬生户3人:张冬生、周凤英、张玉强(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三)市公交停车场项目梅湾辖区(3人)
蒋顺林户3人:彭蓓蓓(公职人员,取消一百六十一次次终审结果)、周逸宸、周沐瑾(公职人员子女,取消一百六十一次次终审结果)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
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