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15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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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24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
为保持“三调”成果的现势性,在上年度成果基础上,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
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评估、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责任制考核的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通知》要求
要提高认识,确保成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标准,坚持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落实
“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全面查清国土利用现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国土调查成果质
量负总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
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要严明纪律,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严格新增耕地认定,明确新增耕地必须是现状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
油、糖、蔬菜、饲料饲草等农作物,每年可以种植一季及一季以上的土地。对已采取实质性恢复、复垦、开发等措
施,但因调查时点原因实地现状无法佐证耕种状态的新增耕地,经现场询问当地群众实际耕种情况或耕种计划后,
在省级初报成果时,标注“2024未种植”,纳入持续跟踪监测,并按要求做到“三个禁止”,实事求是做好耕地地类变
更工作。
要做好“两纳入、两结合”。“两纳入”主要是自然资源系统内,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调查工作,
将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成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补充
耕地项目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纳入国土变更调查,不纳入的在相关工作考核时将不作为当年工作成效;
“两结合”主要将耕地日常监管及全面排查整改,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国土
变更调查工作,并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与年度卫片执法成果的衔接一致,并且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在
年度例行督察中,将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情况作为督察内容。
在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15日前下发遥感监测成果基础上,按要求在2025年2月15日前向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
初报数据,5月31日前,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省扎实高效地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为“一评估、一体检、
一考核”提供基础数据,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