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022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高科园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21〕14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7日
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进一步打通堵点、解决痛点、消除难点,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实现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和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永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惠企政策、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市场监管等20个重要方面,对标“北上广深”等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永州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104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降成本,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办事创业便利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大力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持续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创新“互联网+监管”,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化升级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严格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做好人才、金融、土地、水电气等各类要素保障,持续降低企业成本。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在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调度会,随时掌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2.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各类保障,强力推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别由各责任单位加强调度,切实推动改革优化,形成由分管市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的“1+1+N”工作机制。
3.认真组织实施。《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指南”。各县市区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永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逐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结合全市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务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效果。
4.实行公开承诺。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单位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严格考核问责。贯彻落实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确保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进位。结合《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对破坏营商环境以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问责追责,并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指标排名后5名的市直牵头单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对该单位当年度绩效考核予以扣分;对指标排名后3位的市直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推介,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永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