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一主一特”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着力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区工业经济提速提档提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加快培育发展优质中小企业实施方案(2022-2025)》(永工信字〔2022〕18号)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推动产业延链强链
(二)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四)助力企业提档升级
(五)鼓励企业财力贡献
(六)促进企业扩能增效
(七)支持优秀企业成长
三、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范围为现有区属规模工业企业,其奖励资金从中小企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期内或同一事项已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不享受本措施相关奖励。本措施奖励及补贴含国家、省、市补助资金。
四、特别说明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科工信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