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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7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6-30
名称: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0-06-30           来源: 永州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永财绩〔2020〕5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直预算部门(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明确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执行。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可参照执行。

二、按照“谁支出,谁自评”原则,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实施,主要通过预算支出自评表的形式反映。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评价结果主要以绩效评价报告形式体现。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将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高效要重点保障,低效要压减整合,无效要追责问责。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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