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2-001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就我单位位于丹桂路春江花园财苑小区门面(原双鹏超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面基本情况
面积750平米,招租底价9万元∕年。
二、报名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5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日止。
2、报名方式:意向竞租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冷水滩区行政大楼南605办公室登记,并缴纳人民币2万元竞价押金后视为报名成功。(联系人:吴主任 18874638321 8219906)
四、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期限为5年,招租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门面到期后无条件收回。
2、招租面向社会公开竞租,竞租人按竞租底价起标,自报竞租价,出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的承租人。
3、竞租人竞价低于竞租底价的本次竞租无效。
五、重大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报名承租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包括标的现状,周围环境等),递交申请时需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风险)对出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2、承租方取得该承租权利后,须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使用,不能另作它用,不能私下转让、转租。
3、报名登记前,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场地的实际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原因需收回场地时,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出租方只按时间计算退还未租用时间的租金(不计息)。
5、意向竞租人需缴纳的竞价招租保证金,成功招租后保证金转为租金,如不履行合同租赁,则不予退还。没有成功竞租的则全额退还。
六、合同签订与租金交纳
竞租成交后,竟得人当场签字确认竞租结果。招租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款,凭缴款收据签订《租赁合同》。
七、出租方要求
1、承租方如对门面进行维修、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乱搭乱建,租赁到期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维修、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2、不得从事餐饮、汽车维修等产生严重污染、噪音及违法违纪活动。
3、承租方所用水电由本人自行承担。
4、按照有关规定应该遵守的其它事项。
冷水滩区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