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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28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蔡市镇 发文日期: 2024-08-22
名称: 禁烧秸秆告知书
文号 :    
禁烧秸秆告知书
2024-08-22           来源: 蔡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蔡市镇的父老乡亲:

你们好!为了守护蓝天,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严禁烧荒烧草烧菜籽秸秆是十分必要的。烧荒烧草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一、焚烧秸秆、荒草的危害

1、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荒草时,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荒草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过程中产生滚滚浓烟,易引发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将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4、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在农田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会使土壤的自然肥力和保水性能大大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二、对露天焚烧的打击

露天焚烧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可由环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对拒绝、阻碍禁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焚烧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植大户、规模经营主体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取消当年度所有的项目资金支持。

望各位村民互相转告,正确处理荒草、秸秆,杜绝焚烧,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维护共同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蔡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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