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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4011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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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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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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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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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2021-08-02
来源:
区疫情防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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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2020年12月底我市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来,广大市民踊跃接种,已完成接种540万剂次,总体安全平稳。为尽快形成全民免疫屏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持续做好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我市将于8月1日启动15—17周岁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接种对象:年龄在15-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有禁忌症的除外)。2.接种时间:8月1日开始启动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9月2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3.接种疫苗种类: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均需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需间隔21天。(1)15-17岁人员应主动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做好摸底登记,在校学生可听从学校的统一组织和安排。(2)8月1日起,适龄人群应尽早前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接种前,要提前了解接种流程,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不要空腹。请认真阅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相关资料,由监护人签字同意。(3)接种时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接种现场做好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等个人防护措施。(4)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穿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5)接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5.接种禁忌:根据《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15-17周岁人群接种禁忌主要是三类:①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有过严重不良反应的;②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③患血小板减少或出血性疾病的。正在发热和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可暂缓接种,待病情控制以后再行接种。我国使用的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论证,可以放心接种,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健康,请积极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