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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2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蔡市镇 发文日期: 2020-04-12
名称: 转发《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的通知》
文号 :    
转发《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的通知》
2020-04-12           来源: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 【字体:   打印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将我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2020年3月31日再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6月30日以前参保的,继续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何时缴费何时享受)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从2020年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需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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