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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1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蔡市镇 发文日期: 2020-01-03
名称: 通 告
文号 :    
通 告
2020-01-03           来源: 蔡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广大居民、商户:

为积极响应市、区开展“六城同创”的工作部署,加快建设蔡市文旅特色小镇,全面改善全镇人居环境,在2020年新年到来之际,在镇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之际,镇党委、政府顺应群众呼声,并经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决定自即日起,对镇农贸市场和街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镇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镇政府对农贸市场统一 “划行规市”,分区分类规范经营,各经营户必须按经营类别,在划定的区域内经营。

2、所有在蔡市镇街区设摊开展经营活动的流动商户,必须进驻农贸市场内经营;所有街区门店经营户,一律不得出店经营;所有车辆不得乱停。

3、农贸市场固定摊位原则上以年为单位出租(租金一次性收取),摊位价格在往年基础上统一规范确定。

4、鼓励商户按年租摊位,实行日租单价格高于月租单日价、月租单日价高于年租单日价的制度;自产自销区(临时摊位)按日收费。

4、1月1日赶集日市场摊位免费。赶集结束后,请租赁摊位的商户向镇政府(戚华勇 15974060840)报名,报名截止日为1月2日中午12:00。

5、1月2日下午2:30开始,镇政府统一组织报名商户在镇政府文化楼三楼会议室分配摊位、签订协议。具体按照“分类选号,先报先选”原则进行,如果同类商户协商一致,也可抽签确定。

6、自1月3日起,农贸市场全面规范运营,所有商户在非赶集日也必须“上摊进位”。镇政府将派出专人管理,并对临时摊位进行定价收费。

7、所有经营户必须自觉遵守秩序。市场内商户必须在“撤摊”后清理好垃圾,门店经营户必须按“门前三包”协议搞好卫生和秩序。

8、对凡不服从管理的商户和住户,镇政府将严格依法依规和协议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蔡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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