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执法公示栏
分享到:
索引号: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名称: 2019年度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文号 :    
2019年度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2019-01-05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9年度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州市中心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和《冷水滩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禁燃”工作,巩固禁燃成效,提高人民安全环保意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卫永州蓝,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确保禁止燃放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桂砺锋

副组长:黄燕玲、郑航、张文风

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冷水滩交警大队、凤凰园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禁燃”工作宣传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蒋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昌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禁燃办工作人员周玉成任宣传干事,具体负责“禁燃”日常宣传工作事宜。

二、工作措施

全区要广泛开展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主题日宣传。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全区统一在辖区内主要场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在各主干道口悬挂横幅,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充分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确保宣传效果,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二)将一个《一封信》、《承诺书》;两个《通知》宣传。区禁燃办将印制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禁燃承诺书》、《关于在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关于在殡葬活动中禁燃烟花爆竹的通知》发放至广大辖区居民、学生家长及各婚庆公司等单位。

(三)开展签订禁燃承诺书活动。全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统一收回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永州蓝的一项有生力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要求,迅速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热潮。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将辖区内居民生活区、人流密集区作为宣传重点,将中小学等纳入宣传范围,教育中小学及家长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将私营店主作为宣传重点,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不得在城区内经营烟花爆竹,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分工合作、联合联动。各单位要认真准备、收集、备份各类宣传资料。

永州市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