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60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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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行为,根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冷水滩区范围内偷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现将通告如下:
城区建筑垃圾倾倒要求:一是运输车辆必须是进入永州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可实现平台监管的新型环保车;二是统一倾倒至永州市地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零陵区接履桥街道尾巴头村);三是按要求填好《冷水滩区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凡未按要求处置的建筑垃圾运输、倾倒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一、举报内容
城区范围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或掌握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相关违法事实或证据线索(举报对象、违法情况、发生时间、具体位置、真实有效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等),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46-8372800、12319,来信来访地点:区机关食堂4楼403A办公室。
三、其他
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执法办案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