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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2-04
名称: 关于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的通告
文号 :    
关于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的通告
2020-02-04           来源: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

为应对疫情,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公共场所采取了佩戴口罩的措施,口罩用量激增。为防止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现就规范收运处置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设置专用容器。

城区公共区域:由区环卫局统一设置。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住建局小区整治办(物管办)督促指导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自行设置,原则上小区进、出口各设置1个。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由单位、团体自行负责设置。

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由各街道、社区负责设置。

各单位、各小区的废弃口罩收集点应设置在单位门口或小区入口处(方便环卫专用收集车上门收集),同时将设置点报区环卫局;各乡镇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收运。

二、规范投放处置。

1.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后再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专用垃圾桶由单位自行消毒;物业小区内设置的专用垃圾桶,物业公司负责早、中晚分别消毒一次;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设置的专用垃圾桶由各街道、社区负责消毒。

3.废弃口罩丢弃之前,应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或者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挂耳绳捆绑成型(口罩折叠时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外)后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4.专用容器只能作为废弃口罩的暂存设施,不能混入其他废弃物。

5.投放废弃口罩后应及时洗手。希望广大市民按照告知内容主动将废弃口罩规范投放至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公布投放地点

    冷水滩中心城区共设置12处废弃口罩定点投放点(奥林新城育才路大门口、中胜家园育才路大门口、公安小区逸云路大门口、市副食品公司宿舍梅湾市场旁大门口、舜德花园零陵北路大门口、银竹家园银象路大门口、凤凰街道后王家安置小区大门口、湘凡骨科(翠竹2巷)、肖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山微创医院、梧桐社区卫生院、珊瑚社区卫生院),有物业管理部门的由物业负责收集运送至就近的投放点,无物业的居民区由街道、社区负责收集运送至就近的投放点,城区主次干道由环卫部门收集运送至就近的投放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定点废弃口罩的统一收集,全面做好消毒杀菌,实行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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