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8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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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学校、医院和餐饮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局以机动中队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学校、医院和餐饮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八月份以来,区城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各燃气站燃气点及餐饮安全生产工作70余次、出动240人次,更换餐饮企业金属波纹软管200根。本月联合公安市燃照中心等部门查获非法倒卖“黑气”二起,收缴50公斤液化气罐3个、12公斤液化气罐37个、5公斤液化气罐6个。移交公安机关刑拘一人。发现重大隐患6起,一般隐患20起,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现已全部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燃气网点送气工送气入户“三个一”落实不充分;城镇燃气整治中,依旧存在问题,二是全区推进全面取消自提气工作难度大,部分市民主要对统一调的气价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导致这项工作进度缓慢。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