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03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冷安〔2018〕1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高科园及有关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8年冷水滩区开展安全生产“奋战四个月,实现三目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2018年冷水滩区开展安全生产“奋战四个月,实现三目标”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永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奋战四个月,实现三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2018〕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面创建安全生产“三无”单位等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规定的“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以上、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大目标。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奋战四个月,实现三目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全面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委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党委(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结合实际,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意见;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对号入座,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照单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党政领导“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坚决做到责任落实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确保看不到的地方看到、想不到的地方想到、管不到的地方管到。
2、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各项工作任务,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抽考、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永州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次”》,构建以“十项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为重点的责任体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持续保持打非治违常态化高压态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配强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门队伍,抓细抓实打非治违暨强执法防事故暗访督查的准备工作,区安委办每月发布工作排行榜,每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乡镇街道每天组织安全巡查,要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等断然措施,防止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4、继续深入推进“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此项工作省市每月发布排行榜,作为省市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安监、住建、交通、消防、国土、质监、农业委、气象、文体等9个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并积极做好与市直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在执法数量和质量上要高于其他县区;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自本月起,按各对应市级部门的要求上报执法统计报表至各市级部门,同时在月底前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5、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创“三无”活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三无”活动。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员工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创“三无”活动;乡镇街道要开展“无明显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无较大风险隐患、无亡人事故发生”的创“三无”活动;各行各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创“三无”活动,确保本行业领域实现“三无”(无明显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无较大风险隐患、无亡人事故发生)。凡积极开展创“三无”活动,并没有发生事故的单位优先列入年终评先评优的范畴。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抓好建设、交通、消防、旅游、学校、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企业的排查管控和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不安全不建设。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一单四制”的要求,逐一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除隐患、防事故、抓落实层层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每个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9月15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集中推进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区安委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导调度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情况,每月4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行动推进情况。区安委办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导,年底集中组织总结评估。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请于12月20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奋战四个月,实现三目标”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研究谋划,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抽调精干人员上一线,集中优势力量抓安全,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巡查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尤其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安委会成立巡查组,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对被巡查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到位。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一律“追究刑责”。
(四)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保市先进争省先进,对在市安委办每月公布县区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单项工作“排行榜”中排名全市倒数1、2名的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2个月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黄牌预警告”,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各乡镇(街道)根据市安委办明确的监管执法乡镇类别(一、二、三类),每月使用执法系统分别至少录入5、4、3起简易程序处罚案件(指标见附件1),并于月底上报《冷水滩区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系统录入统计表》(附件2),区安委办将定期根据执法情况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对排名倒数第1、2名和完不成执法案件指标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连续2个月倒数第1、2名的单位实行“黄牌预警告”,对连续3个月倒数第1、2名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
附件1:冷水滩区乡镇街道安监站每月执法任务数
附件2:冷水滩区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系统录入统计表
附件1:
冷水滩区乡镇街道安监站每月执法任务数
单位 现场检查记录 责令整改指令 简易处罚
肖家园街道 15 10 5
梧桐街道 15 10 5
菱角山街道 15 10 5
梅湾办事处 15 10 5
岚角山街道 15 10 5
杨家桥街道 15 10 5
珊瑚街道 15 10 5
曲河街道 15 10 5
凤凰街道 15 10 5
上岭桥镇 15 8 4
黄阳司镇 15 8 4
普利桥镇 15 8 4
蔡市镇 15 6 3
杨村甸乡 15 6 3
高溪市镇 15 6 3
牛角坝镇 15 6 3
花桥街镇 15 6 3
伊塘镇 15 6 3
工业园区 15 6 3
高科园 15 6 3
马坪农业开发区 15 6 3
附件2:
冷水滩区乡镇(街道)安监站执法系统录入统计表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检查人员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情况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编号 当场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情况 备注
备注:1、“企业名称”必须为营业执照全称;2、“检查人员”为填写执法文书人员;3、“开具现场检查记录情况”填 “是”“否”;4、“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编号”及“当场处罚决定书编号”填写执法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5、“处罚情况”填“警告”、“罚款”,“罚款”注明金额及处罚对象“企业”或“个人”,例:“企业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