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059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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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委托书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委托执法的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永州市冷水滩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滩片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现将委托书向社会公示。
永州市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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