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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4-0056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6-18
名称: 冷水滩区梅湾街道“7·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文号 :    
冷水滩区梅湾街道“7·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4-03-04           来源: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3年7月13日11时08分左右,永州市广播电视台宿舍楼2栋2单元6楼2人安装空调外机时1人不慎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7·13”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建议情况,并组织事发地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评。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发地安委办进行反交办,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邓雪云
    处理建议:建议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进行处罚。
    落实情况:已由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
    2、宁波美美家园电器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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